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师履职履责行为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,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8月30日,在新学期开学之际,学院安排各部门组织学习《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》。
广大教师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时刻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自觉做到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维护教师职业形象,争做新时代“四有”好教师。
(编辑:刘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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